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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收费检查

发表日期:2015/3/20 14:08:40 出处:本站 作者:校长室 有1355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监20154

 

关于转发省治办及区物价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江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治联办〔20151号)及江宁区物价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江宁价字(2015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做好迎检准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做好宣传工作。各校要召开专项会议,带领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

2、自查自纠,落实通知精神。各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相关工作措施和台账资料,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自查总结形成简要书面材料并将电子稿于327日前报局监察室(邮箱:jnqjyjjcs@163.com

3、真抓实干,对违规动真格。各学校要有担当的勇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坚决予以纠正,切实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区物价局将对南京市竹山中学、南京市上元中学、南京市百家湖小学、南京市竹山小学、南京市上元小学等五所学校重点检查。区教育局也将采取重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有违通知精神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问责。

附件一:苏治联办《关于组织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区物价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5320

 

 

 

 

 

 

 

 

 

苏治联办〔20151

 


关于组织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

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联席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开展对全省各类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情况;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

2.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收取、使用管理的情况

3.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苏教办基〔20131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样式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419号)精神的情况,严查学校“一科一辅”执行情况。

4.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是否存在违反省“五严”禁令进行补课乱收费或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进行补课乱收费的情况。

5.幼儿园收费政策执行的情况。重点检查以开办各类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违规向家长收取费用的行为。

6.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的情况。严查克扣、挤占学生伙食费以及在伙食费中列支与伙食无关的其他支出的情况。

7.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情况。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违反廉洁从教的行为。

8.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方法

1.查阅市、县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政策文件资料。

2.实地检查基层学校的开学收费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地要切实抓好春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自查和抽查。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要认真统筹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牵头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2.各地要坚持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真查严处,坚决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走过场。要突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群众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学校,要采取重点检查、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强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坚决予以纠正,清退违规收费,实施责任追究,给有关责任人一律予以行政或纪律处分,并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我办将对省级督查中查出的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并向全省通报。

3.各地在自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请各省辖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检查总结形成简要书面材料于320前报我办(电子信箱:duxg@ec.js.edu.cn)。我办将在春季开学后组织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抽查,抽查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江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3月2

 

 

 

 

 

 

 

南京市江宁区物价局

江宁价字(201528

 


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143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于2015323日起在全区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和范围

本次检查由省、市物价局统一组织部署,采取级别管辖为主的方式进行,区物价局检查分局具体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检查工作。抽查区内义务教育阶段2所中学、3所小学。

二、检查的时限

2014年春季学期以来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个年度。

三、检查时间、单位                           

(一)检查时间:2015323日开始,415日结束。

(二)检查单位:南京市竹山中学、南京市上元中学、南京市百家湖小学、南京市竹山小学、南京市上元小学。

四、检查内容

(一)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费用。

()违反自愿原则、非盈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

(三)违反相关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报刊、杂志、购买教辅材料的。

(四)在价格举报和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其它突出问题。

五、有关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做好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被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此次检查顺利进行;要坚持检查与服务、教育、防范相结合,认真检查,严格执法,遵守纪律,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南京市江宁区物价局

201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