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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东善桥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5/8/30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校长室 有728位读者读过

 

      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根据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要求,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不断降低成本,确保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指学生可食用的大米、油、蔬菜、肉类、禽类、饮料和调料等食物。

二、大宗物品(油、米等)由区统一招标确定的供货商进行配送。肉(禽)、蔬菜、米、油等及辅佐材料由学校按规向招标确定的供货商进行定点采购。

三、及时与供货商签订配送协议,协议价格应包含运输等相关费用且价格合理。

四、配送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各校要定期开展对供货商的评议,建立供货商退出机制。

五、食堂采购的食品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严禁采购腐烂、发霉、变质、病死畜禽等不合格的食品。

六、采购时实行亲属回避制度。采购时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现场,且都必须在采购单上签字认可。

七、采购人员应提前知晓每天食谱,随时了解就餐人数、天气变化等情况,适时培养采购食品的品种和数量,有效防止学生不够吃或过剩而浪费的情况发生。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

二、建立严格的食堂卫生责任区清扫和卫生检查制度,坚持常扫常抹和周末大扫除制度,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加工场所。制订切合实际的食堂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并督促其按责履职,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食堂卫生、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实施奖惩。

三、食堂必须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两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齐全,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食品操作卫生安全培训。

四、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对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卫生、食品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制作与配餐、餐饮具及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等环节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

五、食堂潲水必须做好处理详细记录,以防清运人运出后别有它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六、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常识和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和教育,使学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等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七、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的原则,做好的饭菜要加盖纱罩以防止蝇虫叮、灰尘落,不能向学生提供隔夜饭菜和凉拌菜。

八、食堂工人不准留长指甲,要常理发,做饭时必须穿戴工作装,不能用手抓饭菜,不得带围裙上厕所,便后、开饭前要洗手。

 

 

 

 

 

 

 

 

 

 

 

 

   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员凭每周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采购计划需经管理人员签字。采购食品时,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报告、合格证,食品必须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原料。

二、为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必须定点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进行采购,并查验、索取与留存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三、学校食堂食品若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政策索取税票,对直接由农户提供的蔬菜等农户产品应以付款凭证的方式认真作好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登记,并要求其签字认可。

五、严格按定性包装和非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要素验收有关采购的食品。定性包装食品验收做到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二查(查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三验(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四闻(气味是否有异味)、五摸(手感是否有异样);定性包装食品验收做到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蔬菜是否新鲜)。

六、食品采购时或采购回来后,要有二人以上查验并鉴定认可,食品符合质量要求才能入库,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七、认真做好记载,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食品入出库管理及保管领用制度

一、学校要健全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食堂食品的出入库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并督促其按职责开展工作。

二、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

三、建立规范的入库和出库台账,由保管员按采购记录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进行认真验货(检验食品质量、规格、数量、价格等),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做好入库登记,并与采购人员双方签字认可。

四、当天或当餐需出库的食品或原材料,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和用多少就出多少的原则,由具体负责领用人员持食堂管理人签字同意的出库单到保管员处领取,双方应在出库单上签字认可,并由保管员做好出库登记。

五、保管员必须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材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并作好相关工作记录,按月汇总出库情况。

六、保管员搞好库房安全五防(防潮、防腐、防尘、防鼠、防蚊蝇)工作,负责库存物资保管、保养工作,做到分类存放,整齐有序,整洁卫生,并做好消防器材保管工作,随时管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

 

 

 

 

 

 

 

 

 

 

 

 

 

      食品贮存和库存盘点制度

一、学校设置专用的食品储藏室,应设有防鼠、防蝇、防虫、防潮、防盗、冷藏和温度显示等相关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

二、加强对食品的管理,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存放,不得将食品直接放置于地面,不得超时限储藏食品,不得使用非食品袋盛装食品,更不许因学生请假不在校而长期存贮食品。

三、储藏室内食品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四、储藏室每月应盘点一次,检查收发数量是否一致,帐物是否相符。

五、储藏室物资如有损失,应及时上报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六、认真做好储藏室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台账报表的登记等工作。对物品进、出,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查验。

七、存贮食品必须规范安全,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不准存放与食品无关的其它物品,不准将储藏室物资试用试看,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藏室。

九、储藏室严禁烟火。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储藏室人员应会使用,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储藏室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安全。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供给学生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器盒内。

二、留样用的器盒,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三、留样时取100克以上食品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待冷却后放置于专用冷藏冰箱中保存48小时。

四、留样期满,食用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若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查验。

五、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六、认真作好食品查验、留样、销毁处理记录,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建立和完善资料档案。

七、卫生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的,应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餐饮用具食用前须洗净、消毒,并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炊具不得使用。已从保洁柜内取出,但当餐次未用完的,须重新消毒后才能使用。

二、专人负责餐饮具、盛装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与保洁,并做好消毒记录备查。

三、餐饮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中进行清洗,并做到一洗、二刷、三冲。

四、用化学药物消毒,其消毒液浓度须保持在250300毫克/升(250300ppm),浸泡时间不少于5分钟。使用热力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10分钟(温度在100以上)。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识。消毒后的餐饮具、用具须存放于保洁专间和保洁柜内备用。

六、保洁专间、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洁净。保洁专间空气消毒每天至少1次,每次30分钟以上。

七、所用洗涤剂、消毒液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存放于固定场所(柜),有明显标识。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及事故相关部门报告。

 二、认真清点在校就餐人数, 细心观察学生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在校就餐的个别学生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要给予关心,及时送到就近医疗部门进行检查,作好记录。 

三、发现学生在校就餐后有3人以上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且症状相同等,及时送就近医院检查治疗并作好记录,同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通过医生检查确认是食物中毒后,立即向防疫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电话报告,然后写出书面报告。 

五、发生食物中毒后,学校立即对食堂食物样品封存,积极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六、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统计中毒人数和中毒情况,建立中毒学生医疗记录档案。 

七、跟踪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进展和中毒人员的康复、救护情况。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纳入学校往来帐管理,单独核算收支情况。

二、食堂收入包括师生缴纳的伙食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记账时分项核算。

以班为单位按月收取师生伙食费,缴费学生花名册由师生签字确认后在班上公示,收取的伙食费纳入学校往来帐管理,不缴财政专户。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上级补助和其他收入直接计入食堂收入。

三、食堂支出主要包括米、油、蔬菜、肉禽类和佐料等支出。记账时分项核算。

四、食堂工人工资、社会保险、劳务补贴,添置、维修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煤、水、电、气等各种运行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五、大宗物资商品采购实行招标定点配送。在农村家庭采购的农产品时,由2人以上签名,可白条支付,但必须完善相关经办人手续。

六、支出结余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或减免贫困学生伙食费,不得用于学校招待等其他支出。

七、食堂支出记连续凭证号,食堂财务票据单独装订成册。

八、学校食堂财务活动同时执行《仁怀市教育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动接受审计、财政和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专项审计。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监督和保障我市学校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在食品卫生工作中,发现因失职行为而造成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对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后,隐瞒不报的学校及责任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失职行为,是指学校及有关责任人在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有关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
  (二)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

 (三)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的;
  (四)未认真执行或严重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已经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未能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或隐瞒不报的。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行政责任追究,是指除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第五条  行政责任追究的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第六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学校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主管校长负责制,或未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学校卫生保健机构,无专门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的,或未落实责任报告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的;
  (二)未建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虽已建立但未落实的;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责任报告人未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市教科局及卫生等部门报告的;
  (四)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严格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对卫生部门调查、处理不予配合,或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处理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未保留现场以及未经批准销毁留样食品的;
  (六)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就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食堂工人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培训证而上岗的,患有影响师生健康的疾病仍在岗工作的;
  (七)违反《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向未经许可经营学生用餐的生产、经营者订餐及采购熟食品的;
  (八)对卫生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要求的;
  (九)有其他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渎职行为的。

 

 

 

 

预防与控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食物中毒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食物中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疫情不在校(园)内传播。

二、组织管理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长:汪忠华(校长)

  副组长:薛修忠(膳管会主任)

    员:宋尚厚(后勤总务主任)

          余青松(安全督查员

          陈美玲(德育副主任)

          邰家赋(工会主席)

          孙其银(营养师)

          徐叶政(食堂负责人)

建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预防食物中毒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学校防治食物中毒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符合学校实际的食物中毒防治工作预案;监测并汇总上报学校食物中毒病例发生情况;将食物中毒各项防治措施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并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情况;普及食物中毒预防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及时向当地政府、卫生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食物中毒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工作。

三、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变生活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预防措施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储存关。学校食堂库房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

4、加强卫生管理。肉类、禽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食堂工作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和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5、严格按要求做好每餐饭菜的留样登记。

四、应急处置

(一)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食堂生产活动,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及市教科局报告。

(二)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三)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现场调查处理。

(四)配合卫生和教育主管部门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消毒处理,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