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善之源>>校务公开>>正文

[转载]关于做好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4/22 8:55:36 出处:本站 作者:校长室、德育处 有1004位读者读过

关于做好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文件的精神,有效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青少年德育工作,推进立德树人的有效落实,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加快德育骨干教师培养步伐,南京市教育局将在2017年开展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鉴于我区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初评工作的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发动

各校要在相关会议上认真学习《关于自2017年开始评选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宁教宣德[2015]41号),积极做好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到让每一位从事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知晓,让他们知道要成为一名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要求,再对照条件和要求做好自己的职业人生规划。

二、超前做好准备

从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的区级初评情况来看,一是一些老师虽然教科研实绩众多,但因为没有获得区及以上综合表彰、累计从事德育工作不符合规定年限且目前未从事申报类型的德育工作、未在规定年限前获得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等要求被一票否决。二是在区(含德育片)以上开设班会课、示范课或德育讲座少于规定次数要求。三是没有在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班会(心理)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四是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德育工作没有在区级以上获奖(如江宁区一年一度的特色班集体评选)、所带学科成绩未达到或超过所在学校或区级中等以上水平、没有成为名班主任工作室或班主任发展班或中心组成员;德育管理者所负责的学校德育工作没有在区以上获得德育类优秀组织奖或承办区以上德育活动或没有成立名班主任工作室或班主任发展班或班主任研究中心组或德育研究基地学校或在区以上德育大赛活动中获奖(如文明礼仪风采大赛、儒雅少年评比等;班会课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五是没有德育类课题研究或是没有在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或是在论文评比中获得市一等奖以上或是没有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或指示出版的德育有关教材、案例汇编、经验推广等资料的撰写或是独立出版物或参与编著德育类学术著作。六是没有有计划地指导青年教师并在区级以上获奖或是主持班主任工作室或德育中心组,定期开展活动。对此,学校和班主任、德育管理者要超前谋划,为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创造条件。

三、积极搭建平台

各校要根据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的通知精神要求,为青年德育工作者积极搭建成长的平台,如办好名班主任工作室,成立德育研究中心组,积极申报德育研究课题,主动承担片级、区级乃至省市级德育研究和现场展示活动,积极开展德育示范基地学校的创建工作等等,积极满足青年德育工作者的成长需要。

附件:《关于自2017年开始评选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doc

 

江宁区教育局德育研究室

201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