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知
发表日期:2017/6/28 12:38:24 出处:本站 作者:吕婷婷 有1780位读者读过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知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区指定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用A4纸将户籍页和学生页复印在一起)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至2017年5月31日止)。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或有二孩的应符合国家2016年1月1日政策)。
(5)小学毕业生学籍材料。
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或五六年级成绩册)、毕业小学学籍卡。
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持以上材料向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提出申请,并签署居住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参加网上报名,申请在指定的公办初级中学审核入学,相关学校名单详见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jnjy.net.cn)。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至7月7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6日至7日凭预约号到指定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江宁区东善桥初级中学
2017年6月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