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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教 育 活 动 的 通 知

发表日期:2014/7/18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党支部 有823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

教 育 活 动 的 通 知

 

各支部(总支);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电视会议精神,依据《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江宁教工委字20148号),现特下发关于在全系统开展 “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创建苏南现代化样板区,办好让群众满意的教育”主题,在党员干部、教师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师德修养教育、廉洁从教教育、整治庸懒散奢、改进工作作风等系列主题活动,着力解决在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党性不强、工作不力、作风不正、为政不廉的问题,着力解决少数教师中存在的师德不高、行为不端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廉洁文化进学校工作,努力营造廉洁为官、廉洁从教的氛围,为江宁教育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教育时间和对象:

4-9月份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广大党员、教职工中,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

三、活动步骤和要求:

主题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深化认识阶段(4-6月)

1、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有目的、有计划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央相关法律法规、党性修养、反腐倡廉规定、职业道德规范等文章(学习目录详见附件)。通过学习提高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廉洁从教自律意识,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教师群体和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2、宣传优秀党员教师的事迹。各单位要通过校园网、广播站、校讯通、宣传栏、宣传画、墙报等渠道,通过举行报告会、师德论坛、师德研讨会、召开廉洁从教讨论会、组织教师撰写学习体会、班队会、家长会、观看宣传优秀教师的影视片等形式,掀起学习全国省市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树高尚师德的学习、讨论热潮。在学习教育期间,我局将举办“江宁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教师先进事迹” 师德报告会,各校也可组织学生开展“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征文、演讲比赛。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整治庸懒散奢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切实改善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考核达标等项目,切实减少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2)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有关规定,落实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局机关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要切实把好外出开会、考察、培训、调研审批关。严禁以开会、考察、培训、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和过多过滥的问题。

(3)坚决整治学校公车私用的问题,调研出台《学校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有公车的局管学校和直属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于4月底前将公车管理制度报送局纪检监察室。

(4)各支部(总支)、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5月底前要认真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撰写一篇改进工作作风个人剖析材料。

(5)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各单位党组织开展一次“整治庸懒散奢,改进工作作风”专题民主生活会。

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于415前交局活动办(教育局108室,电子稿发至1453459029qq.com)。

(二)自查自纠,征求意见阶段(7-8月)

1、各支部(总支)、各学校(幼儿园)、局直属单位要通过单位网站、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公布单位举报和投诉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群众对学校(幼儿园)、教师在师德师风、廉洁从教、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

2、各支部(总支)、各学校(幼儿园)、局直属单位要及时将行风监督员、政协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座谈会征求到的意见梳理反馈给相关人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问题分别制订整改措施,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在学校公示栏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群众的监督。

3、组织教师学习市区教育局相关师德师风建设文件要求,重温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要求教师从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的问题;是否存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的生源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与其他教师组成班子,在家中或在外租用场地进行补课或家教的问题;是否存在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家长委员会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问题;是否存在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好处和收受家长给予的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礼品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表》,各单位根据教师自查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三)检查评议,整改提高阶段(9月)

1、各支部(总支)、各学校(幼儿园)、局直属单位、局机关要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我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学校周边的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学生、家长进行明察暗访。

2、各支部(总支)、各学校(幼儿园)、局直属单位、局机关要针对座谈会和问卷情况对教师、工作人员的个人剖析材料和整改措施进行评议,及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教师和工作人员,并督促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整改。

3、各支部(总支)、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教师签订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修改或完善教师年度考核条件,将教师师德表现和廉洁从教的情况纳入重要的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我局也将把教师师德表现和廉洁从教情况纳入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整改提高阶段,各学校(幼儿园)各单位要坚持以对照反思为主,帮助教师和工作人员端正思想,提高认识,自我修正,对于经多次教育,拒不整改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作出相应的处理。

49月上旬,局党工委将开展以“弘德育人 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征文竞赛活动,将获奖征文编印成册,并通过“江宁教育信息网”广为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支部(总支)、各学校(幼儿园)、局直属单位和机关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重视“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将其纳入学校(幼儿园)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部署。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对教师理想信念、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廉洁教育融入学校(幼儿园)课程教育、学生幼儿管理和生活全过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做辅导报告,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落实。

(二)突出重点。要突出师德教育、廉洁从教和廉洁从政教育,牢牢把握住教育重点和教育对象,增强干部、教师师德修养和廉洁从教的意识。

(三)强化警示。坚持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师德败坏,以教谋私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提高教职工、工作人员依法治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筑牢教师工作人员的思想防线。

(四)务求实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教师在师德师风和廉洁从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和为教清廉的表现,给群众满意的答案,努力营造廉洁为官、廉洁从教的氛围。

附件:《关于开展“弘德育人, 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学习目录》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二Ο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关于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教育

活动的主要学习目录》

(一)  法律法规教育:

1、《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18号令、

(二)  党性教育: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河南省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面向未来的赶考-----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访记

4、全国省市区优秀教师事迹材料

(三)  反腐倡廉党风教育:

1、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聚焦中心任务  创新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四)市区教育文件:

1、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2013]65号)

2、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的通知》(宁教[2012]59号)

3、《关于做好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公开承诺的通知》(江宁教监〔20125号)

4、《关于建立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良师德表现者档案的意见》(江宁教字﹝201259号)

5、《关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江宁教工委字〔2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