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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善桥中学学生手机入校管理规定

发表日期:2021/6/10 16:39:16 出处:江宁区东善初级中学 作者:吕婷婷 有804位读者读过

东善桥中学学生手机入校管理规定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总则

1.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手机带入学校后交由学校统一保管。

2.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3.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扣留学生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部或校长室,按上述第3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行为规范5分/人次,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扣行为规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目标考核。

三、 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年级部、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学校门卫室固定电话(025-52743962)可供学生联系使用。

2.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