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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善桥中学学生课外读物、图书及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21/6/10 16:41:04 出处:江宁区东善初级中学 作者:吕婷婷 有818位读者读过

东善桥中学学生课外读物、图书及教辅资料征订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办学,严肃学生课外读物、图书及教辅资料征订的管理控制,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办和市教育局有关教辅用书征订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提高教辅用书使用的规范程度,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言明宝

副组长:阎  勇、潘晓斌

成  员:梅明春、吕婷婷、李生林、陈美玲、宋尚厚

二、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读物、图书及教辅资料征订和规范管理工作。

2.负责督查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读物、图书及教辅用书、报刊、杂志等,不得在学校宣传、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用书、报刊、杂志等。

3.负责督查读物、图书及教辅用书的数量应从教学实际需要出发,以不增加学生额外课业负担为前提,从严控制。

4.负责学校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

5.对读物、图书、教辅资料征订工作进行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以行政纪律处分,乃至移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凡出现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行为,一经查实记入教师不良师德档案。

  三、管理要求

    1.读物、图书进校园要求: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1)对于以下几种情况的读物、图书严禁进入校园:

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2)严禁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内销售课外读物。

2.教辅资料征订要求:

(1)义务教育段初中学校非毕业年级“一教一辅”、“一种寒暑假作业”,初中毕业年级可再增加一套考试辅导类教辅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借征订之机私自搭售其它书籍或物品。

(2)各年级学科备课组长(或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实际,从区教研室提供的教辅资料备选目录中选择推荐教辅用书,征订小组汇总后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形式告知家长,征得同意后采用学校代办服务、新华书店开具发票的方式进行统一代办,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将教辅资料征订单回执收齐后交教务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