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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善中学教学骨干考核细则
发表日期:2013/3/21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汪忠华 有883位读者读过
东善中学教学骨干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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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学骨干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师资队伍整体优化与提升,特制定本考核标准,满分100分,分项累计。
一、考核对象 区级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专业示范(10分)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得10分。(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核)
1.担任评聘学科的教学工作,在学科教学一线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受聘以来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工作,并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效明显;(需提供师徒结对聘书、计划、方案、成果等相关材料)
3. 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受聘以来参与、指导相应部门或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责,所参与、指导相应部门或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有较明显提高。(需经校长室审议)
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未能履行职责,不得分并取消年度考核资格。
(二)教学业务(40分)
1、听课(10分)(教务处负责审核)
每学期听课指导不得少于20节,每年不少于40节(年度考核时提供听课笔记备查),少1节扣3分,扣完为止。
2、教学讲座(10分)(教务处负责审核)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得10分。
(1)每年校级讲座2次以上或片级以上(含片级)讲座或命题1次(附讲座稿和讲座证书复印件);
(2)外出参观学习或参加培训后撰写交流文章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登载。(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公开课(10分)(教务处负责审核)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得10分。
(1)考核的当年间参加片级以上(含片级)优质课比赛获奖(附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每年片级以上(含片级)公开课1次(附公开课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每年校级公开课2次(每学期至少1次,附公开课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教科研(10分)(教科室负责审核)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得10分。
(1)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正式刊物发表;
(2)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案例)评审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3) 每年有个人课题或个人参与的校级及以上课题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立项或结题;
(以上获奖、发表的论文案例需附证书或发表刊物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三)教学业绩(50分)(教务处负责审核)
1.所聘任学科的考试成绩均分考核:备课组2人以上教师两次成绩都在校均以上者得50分,一次成绩在校均以上者得30分;一人任教一个年级的教师均分达到本年级位次。(七八年级以教研室当年组织的两次期末统考成绩核算,九年级以第一学期期末和中考两次成绩核算。)
2. 推进率考核:因学校工作需要接手特殊班级,按所任教学科推进率考核评定,两次考试均有进步得50分,只有一次考试成绩有进步得30分;
3.没有考试成绩显示的,应以指导、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或组织指导教育部体育艺术“2+
说明:本项得分考核时乘以评聘学科工作量系数进行计算:担任行政或评聘学科满教学工作量者,工作量系数为1;因个人原因未带满评聘学科工作量的以评聘学科的实际教学工作量计算,因学校岗位设置原因无法带满评聘学科工作量的,以0.8的系数带入计算。
三、相关说明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核资格:(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核)
1.因个人原因不担任评聘学科教学工作;
2.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岗位职责考核;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年度内有不良师德表现记录;【参见《关于建立“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良师德表现者档案”的意见》(江宁教字[2012]59号)】
(二)以每位骨干教师的实际得分进行考核,发放津贴。剩余部分返回绩效工资总盘子。
东善中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江宁区东善桥初级中学教学骨干考核情况登记表
( 年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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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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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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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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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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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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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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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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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取消当年考核资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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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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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示范(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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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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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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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 |
上半年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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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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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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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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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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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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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 (10分)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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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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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 |
论文题目(课题名称) |
颁奖部门等次(或刊物名称)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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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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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业绩(50分) |
评聘学科 工作量系数 |
个人 成绩 |
校均 |
推进率情况 |
比较结果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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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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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考评组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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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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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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