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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市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

发表日期:2008/5/15 16:47:02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151位读者读过

关于做好南京市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

200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十一五”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目前立项的市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49项,省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19项。今年南京市教育局将组织2008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加快特色学校与品牌学校创建,请各单位围绕学校实际工作,认真做好本次市级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十一五”期间,还没有市级以上规划课题的学校(园)更应精心设计好课题,努力提高课题的立项率,提升学校课题研究的水平。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研究方案一份、《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评审费200元。

(电子文本发送区教科室jnjksw@163.com

2.申报日期为2008年8月10日。

联系人:汪圣龙;联系电话:51196598。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08年5月10日

附:

1.《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2. 南京市“十一五”课题规划.doc

3. 南京市“十一五”课题评审书.doc

 

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

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了适应南京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按照《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要求,决定组织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含市属高校)、直属单位。

二、选题要求

申报人可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所提供的方向和范围,结合本校(单位)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已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未立项的课题需按照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要求重新申报。

三、课题主持人要求

课题主持人必须是南京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员,一般应有中级以上职称,并能切实履行课题研究的职责。一个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课题。凡未完成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研究周期

一般不超过3年,提倡1—2年短周期的课题研究。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的主持人,在申报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下期课题是,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立项。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方案一份、《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可在网上下载或到市教科所领取)一式三份,评审费200元。

课题主持人应按《申报评审书》要求填写,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并签属意见。区县教科室(所)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在《申报评审书》相应栏签属意见。课题申报前要加强论证和研究方案的完善工作。

六、申报截止日期与立项程序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0日。区县及所属学校申报材料报送区县教科室(所),由区县教科室(所)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市教科所课题管理中心)。市属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课题申报材料由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根据立项条件进行评审,最后由市教育局批准立项,并通知研究单位和课题主持人。

未详事宜,请与南京市教科所课题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黄达成,李亚平;联系电话:84402341。

 

南京市教育局

二00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