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敲诈的原因及预防
发表日期:2010/4/9 8:39:27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348位读者读过
校园敲诈的原因及预防
——东善桥初级中学 丁贤亮 吴俊杰
案例:2009年9月30日中午,我校八(1)班学生刘某遭到往届生王某等2人的敲诈并被打,事发后,学校及时报警,派出所及时出警,前来校方调查处理,据笔录情况判断,刘某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平时过于溺爱,而且该生花钱如流水,曾把自己母亲的金器拿到金器行当买,并将现金随意借给其他学生,以此来显富,所以导致了以上被校外人员敲诈的事件。
案例分析:所谓校园敲诈,就是在学生群体中处于强势者对处于弱势者采取胁迫手段勒索钱财的一种行为。近年来,校园敲诈行为在一些学校里频频发生,而且这种不良现象已从中学逐渐蔓延到小学。校园敲诈行为不仅对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诸多负面影响,威胁到学生人身安全,如果对行为者的行为不及时加以制止,任其自由发展,对学校的危害将越来越大。
一、敲诈形成的三个阶段
笔者经历多年的法制安全工作,发现学生的敲诈行为一般经过三个发展阶段:借同学的学习或生活用品灯物品或数额较小的零花钱,不主动,不及时归还,在被借者多次向其催要的情况下,才不情愿地归还,这是向敲诈迈出的第一步,当以“借”的名义向其同学所要的时候,就进入了第二阶段。这阶段里,敲诈者所索取的钱物数量一般比较少,有的则采取变相敲诈的方式,掏少量的钱让其同学去买比较贵重的东西。第三阶段的突出特征是肆无忌惮的强行索取,不从则拳脚相加,而去索要次数频繁,数额较大,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上千元。有的学校甚至出现了敲诈者闭着同学写欠条,在校内明目张胆催要“借款”的事情。
二、校园敲诈的原因
校园敲诈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少数学生受到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和侵蚀,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他们从敲诈的成功中感受到一种欺辱弱者的心理满足,轻易得手的钱财更刺激他们反复实施敲诈。实施敲诈行为的学生对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普遍认识不足,敲诈者认为,向同学要几个钱花,算不上什么大问题,至多违反校纪,而根本意识不到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从被敲诈的同学方面说,一般的情况是,这些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家长对他们过于溺爱,为他们提供物质条件过于优越,平时给他们的零花钱太多,是他们花起来大手大脚,这些“校园贵族”的一举一动都特别上眼,很容易成为被敲诈对象。另外,被敲诈的学生防范意识薄弱,依法维护自身安全和权利的意识淡薄,他们普遍认为,受人欺负时懦弱的表现,是丢人的事,也怕遭到报复,便自认倒霉,因而使敲诈者的行为不能被及时发现纠正。
第三,家长对子女的生活、学习很关心,但对思想情况缺乏了解,对孩子思想上的不良苗头不能及时发现,平时教育的少,有的家长虽然知道自己的孩子敲诈别人不对,但一般认为自己的孩子只是调皮,孩子长大后这些毛病慢慢的就改掉了,“树大自然直”,不值得大惊小怪。这些都对学生敲诈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宽松的条件。
三、学校、社会、家庭齐抓共管预防校园敲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四款把“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列为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之一,并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责任,这就要求我们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对未成年人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
作为学校,必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首先要重点做好防范工作。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克服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坚决与社会上唯利是图的拜金主义思想划清界限,不贪图享乐,要坚持依法治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学生从思想上树立起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和认识安全的观念,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抓好对后进生的转化教育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在做好“防”的同时,还要做好“治” 的工作,校园一旦发生敲诈现象,领导和教师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对于敲诈情节较轻且初犯的学生,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并给予纪律处分,从而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对情节严重的敲诈行为,要积极主动的联络政法部门,家庭和有关部门,做好对此类学生的帮教和挽救工作,千万不可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对有敲诈不良行为的学生,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做到不歧视,不放弃,从而最大限度地杜绝此类学生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那些被敲诈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做好他们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快速的从阴影中走出来,减轻敲诈行为对他们造成的心理伤害,学校还应提醒这些被敲诈的学生,如果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千万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及
对于社会,特别是公安、宣传、文化娱乐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大力净化社会环境,为学生成长创造一个健康、向上、文明的社会氛围。
对于家庭、要负责好家庭教育的责任,家长应注意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平时细心观察,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变化,对不良苗头及时加以矫正,防微杜渐,家长必须消除我们孩子与犯罪不会沾边的侥幸心理,自己和孩子都应明白,在罪与非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有时只是一念之差。
东善桥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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