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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善中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制度(试用稿)

发表日期:2012/12/24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吕婷婷 有825位读者读过

东善中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制度

(试用稿)

第一部分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章程

4 总则 

第二部分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4  教师演示实验通则

4  学生实验守则

4  教师指导实验守则

4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  教学仪器药品管理规定

4  实验室安全防护规则

4 教学仪器报废报损及赔偿规定

第三部分  中小学信息技术装备管理制度

4  教室多媒体管理制度

4  学生上机操作守则

4  校园网用户守则

4  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4  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4  校园网络设备管理细则

4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4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4  馆长工作职责

4  图书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采编室

4  图书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学生阅览室

4  图书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教师资料室

4  外借岗位职责

4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4  师生借阅守则

4  学生借阅细则

4  教师借阅细则

4  书刊赔偿、注销管理制度

4  声像与电子资源管理制度

4  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部分   中小学艺术教室管理制度

4  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4  音乐、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第六部分  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4  体育场馆管理制度

4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数字化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自然)实验室、探究性实验室、艺术类专用教室、文科类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它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第三条 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实验室应成为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有条件的实验室可向社会开放,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及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 实验室应提供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和要求开设实验课的环境和条件,应满足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要求。

第五条 中小学实验教学是学科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习和理解科学知识的客观基础,是研究和探讨客观规律的基本方法,是进行基本训练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合格人才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二章实验室建设管理

第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领导。制定实验室建议规划、实验室管理和教学规范;做好督导实验教学和考核、评估实验室使用效益等工作。

第八条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由一名校长或教导主任主管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验教学、电化教学等工作要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定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设立东善中学教育技术装备领导小组。

组长:汪忠华

组员:韩兴猛、吕婷婷

成员:理化生、体艺组组长,各功能室管理员

 第九条  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包括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教具、材料、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实验室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进行设置,实验室的数量要与学校的规模相适应,保证满足教学需要。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数字化实验室通用技术、艺术等专用教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初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开设其它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小学应设科学(自然)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和开设其它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

第十条 实验室用房包含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实验教学用房主要用于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储藏和陈列仪器、设备、试剂、挂图、标本、模型;附属用房主要是准备室、实验室管理员办公室、教具维修室、暗室等。实验教学用房的间数和面积应能够满足分组实验教学的需要并适度冗余,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实验教学准备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 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霉等条件,应符合教学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环保,根据需要设置电源、网络接口和给排水管道、以及排气、排污、排毒等设施,为实验教学的开展和实验操作考核创造良好的条件。实验室要有相应的实验桌凳,满足学生分组实验的需要;仪器室要有数量充足的仪器柜,按学科分类存放仪器、试剂、标本、模型等。

第十二条 实验室要建立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要维持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每室有中外科技名人画像和格言、图表及相关的《实验室规则》、《仪器室规则》等管理制度,并用镜框悬挂在室内。

第十三条 学校应根据选用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教材的需要,采取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标准选配、定制、自制的方法,配齐配足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做好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作,逐步提高学校的装备水平。

  第十四条 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要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制订学校公用经费开支标准,要规定一定比例用于学校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和维护。学校要把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和实验室日常维护经费以及开展实验教学所必要添置的耗材费用列入学期公用经费开支计划。

 第三章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 教学仪器设备是办学的物质基础,是学校的重要财产,是完成实验和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学校要把教学仪器设备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各科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应按国家教育部有关配备标准以及省教育厅规定要求,配备的品种、数量须达标准要求。

第十七条 教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各校要建立各种帐目、帐册,各科要有总帐、分类帐、明细帐,加强管理。要逐步创造条件用计算机对学校教育装备进行管理。实验人员要定期清点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教学仪器设备应按学科和类别,分室、分柜、定位存放。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开存放。室内、柜内要保持整齐清洁。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曝晒、防蛀、防变质、防磁、防压、防锈等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教学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九条 要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作用,为实验教学服务。开展好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设备研制、人员培训,为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

第二十条 教学仪器设备的调出、领用、借还、报废等,必须按制度执行。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除正常的消耗报废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价值两百元以内的要经学校领导批准,报县(市)主管部门备案,两百元以上的,由学校报主管理部门批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教学仪器采购的特点进行。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必须经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第四章 实验室管理员配备、职责及待遇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设实验室管理员岗位。实验室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实验室管理员的编制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解决,可根据从事实验室管理的工作量进行设定。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主要是: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和教师的实验通知准备和开出教学实验,积极配合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三)认真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

    (四)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则、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实验室、仪器室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习惯。

    (五)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六)对教学仪器设备必须定期清点。实验室管理员如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认真办好交接手续。如发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管理员应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坚持培训上岗制度。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实验室管理员培训计划,加强对实验室管理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实验室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学校实验室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并认真组织考核。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根据实验室工作的需要和要求,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政策,向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相关人员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以及保健补贴。

第五章 学生实验守则

    第二十六条 守纪律。按时进入实验室,按编定位置就座,并按步骤与规程进行实验。要注意安全操作,未经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员许可,不能随意搬移实验室的仪器及其它设备。有特定要求的实验,一定要经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员检查后,才可开始进行实验。

    第二十七条 爱科学。实验前要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要细心观察和论理分析,做好记录,掌握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写好实验报告。

    第二十八条 爱公物。要节约用水用电,爱护仪器设备,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物的要教育并登记,拿走公物要追究,并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爱清洁。要保持实验室安静、整齐清洁。废水杂物要定点倒放,实验完毕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按教师要求做好结束工作,经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员允许才能离开实验室。

第二部分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教师演示实验通则

一、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紧扣教材内容,结合学生实际,精心备课,认真做好演示实验,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二、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所有演示实验必须事前试做,避免事故发生。

三、演示实验必须原理正确,装置合理、科学、直观、醒目、可靠、重点突出。

四、演示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力求形象、直观、明了,便于学生观察实验现象。

五、操作要正确规范,注意示范效果,开发学生智力,促进学生自身能力提高,应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对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要特别警惕,防止事故发生,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七、方法灵活,形式多样,要以实验促进课堂教学的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八、要使实验教学与电化教学结合,突出重点,攻克难点。

学生实验守则

一、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熟记实验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二、要有秩序地进出实验室。实验时要做到“三定位”(即定组、定位、定仪器),实验过程中,不得喧哗,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三、实验前,要核查实验的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缺少,应立即报告老师给予补齐,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四、实验时,必须接受教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结果。

五、实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事故迹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报告老师。要爱护国家财产,不得无故损坏仅器设备和浪费试剂。

六、实验完毕,应清点仪器、药品、器材,严禁私自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否则要加倍赔偿。

七、实验后,应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数据和结论,按时交实验报告。

八、实验室是教学公共场所,要轮流值日清扫,保持室内整洁。

教师指导实验守则

一、认真备课,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和收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要求学生课前充分预习实验内容,并抽查学生的预习情况。

三、实验前,要向学生介绍实验器材,讲清实验原理、目的、要求、方法、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

四、学生实验过程中,要认真观察,积极辅导,引导学生思考。发现学生操作错误.要立即予以纠正。

五、实验结束,要督促学生整理仪器、药品、搞好清洁卫生、填写实验报告,要引导学生分析实验结果,开展问题讨论,巩固实验知识。

六、要及时填写实验记录,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带头执行实验室工作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实验教学、仪器药品管理等情况。

二、熟悉教材,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内容;熟知教学仪器、药品的性能,能及时、正确地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三、做好有关实验教学物资的申购计划和验收入库工作。根据教学需要,切实制订好教学仪器、药品设备的购置计划;对于教学仪器、药品设备,无论是自购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拔的,都要认真检查验收。对不合格产品或不需要的仪器、药品设备有权拒收。

四、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药品档案和有关记录表册,对仪器药品等做到分类存放、规范陈列、清洁整齐、定期保养、及时维修、领用手续完备、帐帐相符、帐物相符。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

五、会同教研组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在任课教师提交实验预约单后,切实做好仪器、药品、材料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六、积极配合任课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实验,切实完成教学任务,并创造条件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七、积极参加学科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研究活动。

教学仪器药品管理规定

一、教学仪器药品是开展实验教学必备的物质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仪器药品只许用于教学活动,不准挪作它用。

二、要建立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档案。学校要建立设备总帐,各学科实验室要建立明细帐,还要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和仪器药品清册。做到帐物清楚、帐账相符、帐物相符。

三、上级调拔和自购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验收、入帐、上柜,由实验室统一保管。学校自制的教具、学具应集中上柜,核算成本后单独登记造册。

四、教学仪器药品要按配备目录编号顺序或教材章节顺序陈列,合理存放。仪器药品橱柜上要张贴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等;每件仪器也要标明序号(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仪器药品室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不得存放杂物。

五、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腐、防火、防光、防震、防爆、防磁等养护工作,教学仪器说明书要分类整理保存,编好目录、索引,装订成册,以便老师查阅。

六、实验完毕回收的仪器药品,要认真清点,尤其是危险药品的核查,对仪器进行保养和危险药品回收入帐后放回原处。

七、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对方证明,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做好借还登记工作。各学科要及时维修损坏的教学仪器,严格执行《教学仪器的报废报损及赔偿规定》。

八、学校每学年要全面清查—次教学仪器药品,清查结果要报告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学校闲置、多余和长期不用的仪器进行统一调配。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必须办理教学仪器药品帐物移交手续,经领导和交接双方三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实验室安全防护规则

一、学校领导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保持高度警惕性,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以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使得师生健康不受损害,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环境不受污染。

二、严格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防火、防气(煤气)、防盗、防爆、防电、防毒等设施和器材要齐全,并定期检修、更换,确保其正常、可靠、有效。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三、仪器药品室内要严禁明火,贵重仪器要有专人妥善保管。危险药品(包括剧毒药品)应远离窗口存放,要双人双锁保管,严格办理领还手续;

四、实验室用电必须专设,线经选择和布线要符合安全要求。要配备漏电保安设施,高压、低压应有明显标记分开(如信号灯)。学生实验用电超过三六、伏或使用煤气灯时,必须由教师负责开启闸门,实验结束,应立即关闸。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应认真检查各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的水、电、煤气和门窗等,确保万无一失。

六、对由于放松警锡、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安全防护不力而造成人身伤亡、失火、被盗、严重污染等重大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教学仪器报废报损及赔偿规定

一、每学年末学校各科实验室应清查办理一次仪器设备报废手续。对使用期已满,使用效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花费太大的仪器设备,要认真填写报废单申请报废。

二、单价在100元以下,且一次性报废总值不超过1000元的,可经学校领导审批,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单价在100元以上或一次性报废总值超过1000元的,要由地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学校凭批准的报废单销帐。报废的仪器要清出实验室,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三、在教学中,因合理因素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办理报损(丢失)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丢失)单销帐。

四、仪器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师生做实验,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并按原价赔偿。学生因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甚至出现严重事故,应处以原价二—五、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五、外校损坏借用的仪器要按原价予以赔偿。任何人丢失仪器,都要照价赔偿。实验室因管理不善,酿成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仪器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5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属下列情况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师生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或功能丧失,或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七、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及罚款,一律由校总务处开票其收入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部分  中小学信息技术装备管理制度

教室多媒体管理制度

一、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属专用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挪作它用。每学年开学前由各班班主任和学校网络中心共同确认并在设备清单上签字,交由网络中心存档。
   
二、教室所属设备实行“总务处负责制—班主任首任制—网络中心监督制”的管理模式,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班设备的日常管理;班级任课教师为设备管理第二责任人,协助班主任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班设立一名学生管理员,网络中心负责培训上岗,协助班主任管理多媒体教学设备,协助老师做好设备保养、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填写设备使用登记表。
  
 四、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计算机设备,不得擅自更改机器的系统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拆装计算机。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与保养。任何人不得在网上传送不法信息资料。
   
五、未经许可严禁在业务用机上安装任何软件,对于外来的数据盘、U盘等须先杀毒,以防止感染病毒。严禁学生私自使用设备。非上课时间使用设备应由班主任向网络中心申请。
   
六、教室多媒体所连接的各种数据线、电源线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基本设施,应妥善保护,任何人不得乱拔、乱插,应杜绝无意碰掉接线造成事故的情况发生。

七、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为安全起见,雷雨天气不得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班级管理员要切断多媒体总电源。
   
九、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一旦出现故障,及时报告网络中心技术人员处理,待设备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十、教室电子讲桌钥匙由各班管理员、班主任、网络中心各持一把。班级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好钥匙,不得私自配制,如有丢失应立即向班主任反映作相应处理。
    十一、学校网络中心建立“教室多媒体设备维修档案-设备报修系统”,如果是人为事故,则由设备事故评估处理小组(由分管领导、网络中心负责人、班主任组成)进行调查,确定处理结果后,由网络中心出具书面事故处理单,并负责执行。
 
    十二、学校每学期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班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现场查看、平时使用情况和维修档案记载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直接与班级常规管理挂钩。

学生上机操作守则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等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取消其上机资格,并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处理。

二、进入机房不携带食物、口香糖和饮料等,必须换上干净鞋套。

三、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携带各类存储设备进入机房。

四、按老师指定的座位上机,不得高声喧哗,四处走动。对网络教室里的设备必须爱惜,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严禁在座位和计算机外壳上乱刻乱画。

五、上机前要检查座位及计算机。发现损坏要向老师报告。自己损坏,则应照价赔偿。

六、操作计算机应按照学习规定内容进行,不得随意进行非学习内容的操作。

七、计算机使用中,如发现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并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八.下课时要再次检查座位和计算机,按次序退出机房,不无故滞留机房。

校园网用户守则

一、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连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的信息。 

三、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四、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违者将严肃处理。

五、校园网上的信息和资源属于这些信息和资源的所有者。其他用户只有取得了这些信息和资源所有者的允许后,才能使用这些信息和资源。软件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六、未经许可,用户不得在公用计算机上自行安装软件。

七、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 

八、校园网主要服务对象是全校的教师和学生。未经网络管理员许可,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包括教职员工家属)使用校园网。

九、对于违反《校园网用户守则》的用户,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实施处罚。

办公室电脑设备管理制度

一、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将电脑配发给教师,,教师对配发给自己的电脑负全部责任。

二、任何人不得利用电脑进行侵害国家、学校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电脑用于查找资料、制作课件、网上学习进修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

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浏览反动、黄色站点。

四、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部件、配件、外设。

五、 为确保单机和网络的安全,计算机中安装的杀毒软件要经常杀毒并及时升级。

六、教师在使用网络时,必须使用网管指定的网络IP地址,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不得在自己工作位置以外的位置乱接网线和使用其他路由。

七、不从事破坏学校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传播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不发表有失教师形象的言论。

八、教师要妥善保管、维护好电脑,做好防尘、防潮、防雷等工作。电脑的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以及电脑桌都必须定期进行清洁工作。

九、在每天下班后应关闭电脑,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的所有设备必须有专职网络管理员负责维护。应按资产登记制度对设备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定位放置。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网络管理员应做好校园网运行情况监控工作,每日记载工作日志。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领导,并做好记录。

四、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各项检测和清洁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五、网络管理员应做好上网行为管理并定期备份数据。实行上网实名制,记录并留存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内部网络地址对应关系,日志内容保存60天。

六、未经网络管理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中心机房。网络管理员和主管人员不得擅自透露设备配置和口令。

七、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存储设备。严禁擅自拆卸、挪用校园网络设施设备。

八、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应保持清洁,禁止在机房内吸烟、吃食物。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腐和防雷等相关工作。

校园网络设备管理细则

一、校园网络设备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应按资产登记制度对设备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定位放置。

二、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必须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维护记录。

三、校园网络各结构节点设备由设备所在的办公室(或教室)指定专人协助网络管理员,做好简单的除灰除尘等清洁工作。

四、 网络设备到货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并尽快投入试运行。在保修期内,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五、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所有已入网的设备和线路。如确需变动,必须经校园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行。重要更改必须报校主管领导批准。

六、校园网络设备因正常使用损坏或到达淘汰年限,应及时报废。报废要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未经上级审批,不可私自处理。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 多媒体教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资产登记制度对设备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定位放置。

二、 管理和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均应熟悉各类设施设备的性能、使用和简易维护方法。

三、教师使用该室前,应仔细检查设备完好情况。使用完毕,认真填写使用登记簿。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维修。

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使用电教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如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具体责任人,并照价赔偿。

五、管理人员应每周对多媒体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定时对投影设备做好除灰除尘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妥善处理偶发事故。

六、各类设施设备专物专用,未经许可严禁外借或移作他用。严禁将大功率电器接入电路或将危险品带进教室。

七、随时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雷及电路安全的日常工作。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值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例行检查,包括对摄像头的牢固情况、有无漏雨情况、编码器的运行情况、网络宽带的运行情况等。杜绝设备停止工作现象的出现。检查完毕及时填写例行检查日志。

三、必须保证监控设备持续供电。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四、监控服务器数据必须保留30天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导出有价值的录像文件并保存到计算机。对一些重要的、可以作为执法依据的录像信息,要用刻录机进行刻录保存,刻录的光盘应编号存档。

五、在重要场所的监控要采用红外摄像头或加强光源,以保证其图像清晰。

六、所有视频监控录像信息均为学校内部资料。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法遵守保密条款,采取有效措施履行保密义务,严禁资料外传。

七、 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雷及电路安全的日常工作。

第四部分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馆长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领导指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工作。

二、组织全馆工作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三、根据学校工作意见制订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进行工作总结。

四、不定期修订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职责分明、行之高效。

五、根据上级拨款及学校财务预算,制订本馆每年图书采购计划。

六、负责申报添购期刊、报纸、资料及数字资源库工作。

七、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及数字资源的筛选,删除工作。

 

图书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采编室

一、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采购工作以外采为主,兼顾征集、交换各种书刊资料及数字资源。

三、对新增图书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加盖馆藏章。

四、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著录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标准,设置馆藏书总目录和分类目录。采用计算机管理的图书馆,进行计算机编目。

五、对新书及时做好加工、著录和编目,及时进行流通服务。

六、有重点、有选择地进行新书导读与推荐,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图书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学生阅览室

一、严格执行本室规则,按时开放借阅。

二、做好本室报纸、杂志的订购工作。

三、到馆报刊做到当日登记验收,加盖期刊章后及时上架流通。

四、教育学生爱护书刊,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五、定期整理和装订报刊,并进行计算机分类编目,以供外借。

六、做好报纸剪贴等信息提炼工作,及时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

七、帮助学生查找资料,开展咨询工作,并及时做好阅览效果信息反馈。

八、做好采编室图书调拨的接收工作,及时清点上架,并了解内容,开发利用。

九、保持室内的整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图书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教师资料室

一.严格执行本室规则,按时开放借阅。

二.做好本室报纸、杂志的订购工作。

三.到馆报刊做到当日登记验收,加盖期刊章后上架借阅。

四、定期整理和装订报刊。

五、接收调拨来的课本、教参、试卷、资料,并及时登记上架流通。

六、对主要期刊进行索引文献工作,提供教育、教学信息。

七、帮助老师查找资料,开展咨询工作。

八、保证查询检索及网络设备完好,通畅。

九、保持室内的整洁,做好安全工作。

外借岗位职责

一、整理、维护开放书库的书架,书刊排列正确、整齐。

二、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员队伍,组织学生管理员做好服务工作。

三、负责师生书刊借还工作,督促读者按期归还图书。

四、定期做好图书流通工作的统计。

五、指导读者做好图书的检索工作,减少拒借率。

六、设立新书展览架,积极推荐新书。

七、修补破损图书,延长图书使用寿命。

八、及时做好读者遗失图书的赔偿工作。

九、对调离本校的师生进行清书工作。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面负责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火设施是否完好。

三、每天闭馆时必须检查门窗、电源、微机、复印机、干湿机、消毒柜等电器的关闭情况。

四、保持楼道、大门、侧门的畅通。

五、指导读者从监测口进出。

六、经常检查“禁烟令”的执行情况。

七、节日长假和寒暑假,要对计算机等设备,安排特殊保管。

师生借阅守则

一、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借书。

二、本馆实行开架服务,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书库。

三、爱护书籍,不损坏书标、条形码。不在书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赔偿。

四、学生每人可借书35册(可根据本校情况研究决定),教师可借12册,学生借期30天,教师借期180天(可根据本校情况研究决定)。超期借阅需办续借手续(以1次为限)。

五、学生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学生借阅细则

一、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入本室阅览。

二、读者自带物品请放入指定地点。本室内的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三、每次限借一本图书或杂志。阅完后仍放回原处。

四、爱护书刊和室内设施,请勿污损。

五、保持室内整洁、安静,文明阅览,注意公共卫生。

六、阅览结束,请把椅子放回原处。

教师借阅细则

一、资料室是供全校教师备课或查阅资料和小型教研活动的场所。

二、资料室书刊资料只供在室内查阅,不得携出室外。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短期借用,但需在指定期限内归还。

三、资料复印,有本室工作人员办理。

四、严禁私自剪裁,夹带读物离室。

五、资料用完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六、教师资料室电脑,只供检索和网络查询,不作他用。

七、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书刊赔偿、注销管理制度

一、读者借阅本馆书刊,出现图书、期刊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情况必须赔偿。

二、赔偿方法:

(一)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

(二)以书刊原价赔偿。

三、注销范围:

(一)陈旧、失去使用价值、复本过多、长期不流通、内容重复、破损严重残破无法修复、过时的书刊。

(二)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需出据凭证。

(三)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削减固定资产账,使账、物相符。

声像与电子资源管理制度

一.专人负责声像与电子资源。及时办理新增声像与电子资源的入库手续。

二.入库的声像与电子资源及时分类编目进入计算机管理。

三、做好声像与电子资源的日常防尘、防潮、防火工作。

四、教工每人每次限借声像资料五、盒,借期为三0天。到期主动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以一次为限)。

五、教工调离本校,在离校前应主动将所借声像与电子资源还清。

六、爱护声像与电子资源,如借用后损坏、遗失,原价赔偿。成套声像与电子资源遗失其中一盒,按全套声像与电子资源原价赔偿。

七、对贵重资料及高价值孤本应请专业部门估价,并按相关收藏要求做好文献维护及管理工作。

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二、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三、上机操作的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四、外来软盘、U盘等存贮、拷贝设备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五、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六、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尘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蛀、防病毒和防盗工作。

第五部分  中小学艺术教室管理制度

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教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

二、规范管理,及时记录,账册齐全。加强对美术器材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三、学生进入室内不大声喧哗、嬉戏。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室。

四、爱护室内公物,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搬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师生作品要张贴、摆放整齐。不乱刻乱画,保持室内整齐、美观。

六、各类器材原则上不允许外借。如需借用,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七、课后做好卫生工作,清点器材,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音乐、舞蹈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舞蹈室(专用教室和准备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

二、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贵重器材要有专柜存放,加锁。

三、规范管理,账册齐全,做到账、物相符。定期保养、维修器材,保证器材的处于完好状态。

四、学生应提前整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室。

五、爱护室内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器材。损坏器材,照价赔偿,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损坏已无法修复的器材,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报废。

六、室内器材原则上不准外借。如需借用,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七、课后做好卫生工作,清点器材,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第六部分  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体育场馆管理制度

一、体育场馆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凡利用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竞赛、集会、健身或其它活动,应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进入场馆内木板、塑胶地面,禁止穿硬底鞋;馆内严禁吸烟,严禁喧哗;禁止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墙面涂写。

三、应按照学校课程表和活动计划,及时准备器材,合理安排场地。

四、定期对馆内大型器材和其他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如发现场馆内有漏水、漏电、设备损坏等安全隐患时,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记录。

五、应加强体育场馆的日常管理。提倡节约水电,保持馆内整洁,做好防潮、防霉、防火、防盗工作。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未经许可,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二、体育器材要及时登记、入库。要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器材总账和分类账,每学期全面盘库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器材分类存放、定橱定架。

三、应根据课堂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安排,及时做好器材准备工作。体育器材外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铅球、标枪等容易造成运动伤害的器材,除运动队训练外,一律不允许外借。

四、要定期保养、维修体育器材。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要及时办理器材报损、报废相关手续。

五、器材室应保持整洁,要做好器材防潮、防霉、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