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善之学>>教育技术>>管理制度>>正文

东善中学教学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1/3/4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吕婷婷 有774位读者读过

东善中学教学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

为规范班级多媒体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

1.教师使用前,应熟悉多媒体设备的操作程序,严格按规范操作,使用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班级多媒体管理员或学校教育技术室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2.教师在上课过程中,若长时间不用多媒体,可暂时关闭投影仪,需要时再打开,下课时必须关闭投影仪,杜绝出现人走设备仍在工作现象。  

3.非教学时段,严禁教师使用多媒体打答案、打作业等现象。

4.未经学校许可,教师不得借用本班的所有电教器材。

第二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1.学生要爱护多媒体设备,不得在多媒体设备、多媒体桌上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揿按各种开关。因人为造成多媒体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2. 在学校没有统一要求的前提下,严禁学生在非上课期间使用多媒体设备(如:看电影、玩游戏、听音乐、充电等现象)。

3.多媒体管理员(每班一名,由班主任指定学生)应在每次使用后及时将电教柜锁好,为了确保安全,节假日必须切断总电源。

4.多媒体管理员应熟练掌握多媒体设备的操作流程,主动为教师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做好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5.多媒体管理员应密切关注多媒体的使用状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学校多媒体管理员联系报修等事宜。

6.多媒体管理员要求技术好,责任心强,能真正站好班级的服务岗。

第三条 班级多媒体设备的钥匙管理  

班级电教柜钥匙由班主任授权,多媒体管理员管理。如有丢失,班级负责赔偿。

第四条 班级多媒体设备的安全保卫

放学后,电教柜及时锁好,班级及时锁门,防止设备被盗。

寒暑假或学生毕业时钥匙由教育技术室统一收回保管。

第五条 凡违反规定造成损坏或丢失,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