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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东善桥初级中学入学公告

发表日期:2026/5/15 7:06:23 出处:江宁区东善桥初级中学 作者:ADMIN 有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东善桥初级中学入学公告

根据《江宁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户籍在我校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条件

1.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取得东善桥地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住地、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登记入学:

(1)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购买东善桥地区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

3.拆迁户家庭子女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4.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落实2026年我市“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校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江宁公安机关办理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2026年5月31日);

(4)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江宁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江宁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2026年5月31日);

(5)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小学学籍卡。

 三、入学办法

(一)网上报名                           

所有入学儿童都需要进行网上报名,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初一新生建立学籍将以家长在报名平台填写的信息为依据,家长须如实填写,确保无误(儿童姓名要与小学学籍名一致)。

1.报名时间:1)本地户籍儿童:2026521日(周四)-523日(周六)17:00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661日(周一)-65日(周五)17:00

2.报名方式:

家长登录“我的南京”APP →“一件事服务” →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平台页面有详细的指引和咨询电话)。

(二)校验匹配

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通过,平台将适龄儿童匹配到施教区内学校,等待学校线上审核录取。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集中统筹安排入学。

(三)线下咨询

报名期间学校同步开通线下咨询,如平台未审核通过或有其他入学需求,家长携带材料到东善桥中学进行线下咨询、登记和审核。

1.本地户籍儿童

时间安排:2026521(周四)-22日(周五)下午13:3016:30

2026523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提供材料: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下同);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户籍页(有公安机关印章页)和学生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家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小学学籍卡。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时间安排:202661日(周一)-65日(周五)下午13:3016:30

2026614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提供材料: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下同);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户籍页(有公安机关印章页)和学生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江宁公安机关办理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江宁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江宁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小学学籍卡。

(四)几点说明

1.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查验核实。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2.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指定一人加入“东善桥中学初一新生家长群”(QQ群:714517065),新生录取、均衡分班等通过本群向家长公布。

四、入学通知书发放

我校于2026年8月10日前向学生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学生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52741658   联系人:阎老师、吕老师。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中路15号。

  南京市江宁区东善桥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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